时间:2020/10/6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清明上坟要小心

莫要犯法被判刑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清明扫墓小高峰即将来临,各地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汉源森林公安在此郑重提醒:未经许可的野外用火均属违法行为,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将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扫墓祭祖的时候移风易俗,采用鲜花、植树等手段祭奠,在林区内做到进山不用火、火源不入山;而假期踏青的游客也请谨记,勿在非专门的区域烧烤野炊,避免发生森林火灾。

年以来,汉源县这些人因引发山火受到处罚,部分案例如下

案例一:

年2月4日下午3点左右,王某和堂妹到汉源县富泉镇西康驾校背后山使用打火机点燃纸钱上坟烧纸,因当时风大,造成了山火,余亩林地被烧毁,汉源县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涉嫌失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案例二:

年3月29日,王某、李某、李锡某三人违规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烧烙铁接水管,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汉源县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三名违法人依法行政拘留。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案例三:

年2月9日中午,杨某(外嫁省外)与家人一行四人回到乌斯河镇万里村,为重温儿时童趣,在林区用打火机点燃秸秆烤土豆和红薯食用,不慎将林边的杂草引燃,引发山火,汉源县森林公安局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处违法人员杨某元人民币的罚款。

法律讲堂开课啦!

森林防火 重在预防

1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

棵棵树木成林,建设绿色生态家园;星星之火燎原,毁掉青山绿水人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给人民生产生活和森林资源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提高防火意识,"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

2倡导文明祭祖,弘扬缅怀新风

破除陋习,文明祭扫,注意森林防火,应成为我们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要采取文明的祭祀方式,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树立文明祭扫观,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鲜花祭奠、植纪念树、清扫墓碑、敬酒祭奠、网上祭奠等保护生态环境、体现节俭、现代文明的方式表达怀念之情。

3注重消除隐患,携手呵护家园

隐患险于明火,预防胜于救灾。请广大市民群众做到自觉、自律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特殊重点人群、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的管理;老师和家长共同配合,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小孩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

4进入林区、景区严禁携带火种

森林防火

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重在预防(漫画图片来源于网络)

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报警电话

汉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汉源县森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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